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内组通字〔2018〕58号)和《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包组通字〔2019〕6号)要求,物理教工党支部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了《物理教工党支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3月8日,物理教工党支部支委会成员结合实际,制定了《物理教工党支部召开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逐一落实。组织党员学习掌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让党员们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广泛征求意见,查摆问题。
3月14日,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会上,党支部书记首先做了述职报告,对2018年的工作做了总结,通报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整改意见建议。随后,13名教师党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测评和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最后,公司党总支代表李永峰同志对此次会议作出点评,并给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本次会的召开,切实增强了党员的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通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使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并予整改,进一步增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